论普惠:普惠金融的经济伦理本质与史学简析
在认识论上,发展普惠金融首先需要基于对普惠的理解.本文从经济伦理与中国固有的本末区分角度研究普惠的政策实践与得失,结论如下:第一,不同个体所具有的先验和后验禀赋不一致性造成了要素配置、收入分配和再分配的非均等性;由此普惠由伦理理想演化为政策取向:在要素配置、收入分配和再分配领域的均等性和反哺性.第二,普惠的包容边界应该覆盖所有人.从经济史的本末关系看,基于抑制某一群体以保护另一群体的狭义普惠存在向“排他”收敛的倾向,立足于本末兼重的广义普惠,则普惠金融框架设计成功概率更高.第三,普惠的基础是“俱乐部”,具有相同禀赋条件的人具有互助合作的伦理前提.弱势群体间的互助、合作、众筹可以成为普惠的基本实现形态,其特点是摆脱对财政转移支付的依赖性,有助于将普惠引入金融.
普惠、普惠金融、禀赋、要素配置、收入分配
B82;G206;D913.9
2016-05-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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