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人监督的缺失与目标公司治理的改善——来自沪、深两市交易所的相关证据
本文从公司利益相关方——银行作为贷款人对于改善上市公司治理的推进作用方面做出探讨,认为银行作为专业金融机构其专业技能和在贷款合同中基于贷款人的主导地位有利于实施对公司的监督,对于改善公司治理具有重要意义.本文分析了2002-2005年沪深两市交易所发布的谴责公告中上市公司贷款及担保信息未披露的相关数据,探析了银行对借款人监督的缺失以及由此造成的负面影响,提出了银行应从借款人决策程序要求、信息披露要求等方面制定规则来强化贷款人的监督、检查,从而改善中国上市公司治理的建议.
贷款人监督、利益相关者、决策程序、信息披露、公司治理
F830.91(金融、银行)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70371035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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