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证券化的资本充足率框架及其对我国的启示
目前,国内理论和银行业有一种误解,认为银行只要实施了资产证券化,就能免除监管资本要求.但是,资产证券化并不一定必然实现风险的转移,而是既可能完全转移风险,也可能将风险完全保留在银行.为此,银行监管当局需要判断证券化业务中风险的转移程度,并对所保留的风险提出监管资本要求.本文对资产证券化资本监管的内容和原理进行了阐述和分析,并对我国需要对证券化业务实施的资本监管提出了相关建议.
资产证券化、资本充足率、监管资本
F832(金融、银行)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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