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经济”与管制效率:民间信用合法性问题实证研究
本文研究的是对民间信用的性质及其管制问题。根据经济学定义,民间信用属于一种地下经济;从Becker(1968)方法出发,就管制效率看当前对民间信用的政策安排,有理由认为在中国目前情况下发展民间信用利大于弊,政府和金融监管当局应趋利避害,进一步引导和规范民间信用行为,使其由地下活动转为公开化,真正发挥这种古老信用形式的拾遗补缺作用,以进一步改进和完善我国的信用制度。
金融监管、民间信用、管制
F830.2(金融、银行)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7页
100-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