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中国股指期货市场发展的主体
中国发展股指期货市场的基础是股票市场的发展具备了其要求的条件,而制约创新的需求方面的因素得到很大改善.政府、证券公司等证券市场主体、期货市场主体均有制度创新的动力,但分散股票市场体制性风险的需求和现实的体制因素,政府才是股指期货制度创新的第一行动集团.股指期货作为证券市场的一部分应由证券交易所推出,市场一体化是世纪之交证券交易所革命的趋势,能够提高市场效率,不应该再走先分后合的老路.股指期货市场的主体应为机构投资者,成熟市场和新兴市场的经验都表明,必须采取措施最大限度地降低股指期货市场可能产生的负作用.
股指期货、证券市场、机构投资者、风险、证券交易所
F830.91(金融、银行)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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