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3-4882.2019.08.030
常态监测,需完善利益和责任关联机制
2019年3月初,沪深交易所发布《会员客户股票交易行为监测监控参考要点(试行)》,要求会员机构加强对客户异常交易的监控,并重点针对虚假申报、拉抬打压、维持涨(跌)幅限制价格、自买自卖和互为对手交易等异常交易情形,明确重点监控要求.
其实,早在2007年深交所就发布《会员客户交易行为管理指引》,规定会员(主要是券商)应设置交易监控系统,对“证监部门提供的涉嫌违法违规账户、限制交易账户或监管关注账户”等四类证券账户交易行为进行重点监控,若发现存在涉嫌违法违规交易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并要求其纠正,对拒不纠正的,可以拒绝接受委托,并向交易所报告.
常态监测、关联机制
G643.7;G712;F270
2019-05-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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