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拆迁收益该归谁?
由被征地、被拆迁方获取土地增值收益过大的份额,是极大的社会不公,更遑论独占增值收益了.
征地拆迁补偿和土地增值收益来源何方?是劳动,劳动是一切财富的最终源泉.在征地和拆迁中,被征地拆迁方并没有为建设直接付出劳动,征地和拆迁补偿归根结底是非农产业生产者及其消费者、商品房购房者、城市新移民向失地农民和拆迂户的财富转移,这种财富转移规模过大,无异于是对这些群体的盘剥,在经济方面的负面效果自不待言,而且会因其不公造成社会矛盾.
2013-11-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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