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税制改革适应了经济转型的需要
2012年的"营改增",速度快、范围广,在中国改革开放以来的历次税制改革中都较为罕见.
自1954年法国首先开征增值税后,增值税的税收中性、消除重复征税和宽税基等优越性逐渐被许多国家认可.目前世界上有100多个国家和地区开征增值税.我国也于1 979年引入增值税,首先在上海、柳州对机器机械和农业机具等货物类试行.1 984年其成为一个正式税种,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并将征税范围扩大到机器机械、钢材、汽车等12类货物.
税制改革、增值税、重复征税、税收中性、机械、机器、货物、国家认可、改革开放、范围扩大、中国、税种、税基、上海、汽车、农业、柳州、机具、钢材、法国
F81;F8
2013-09-0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页
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