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机构信息管理工作有待完善
中国人民银行总行于2010年出台了《金融业机构信息管理规定》,并开发了金融业机构信息管理系统.但在实际操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影响了金融机构信息管理日常维护工作的有效开展.
例如,一些金融机构常常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对金融机构的变更进行报送,甚至认为是否报送新增材料对公司开展业务没有任何影响,采取不报送的态度.又如新设立法人金融机构或代报机构的,按要求应向中国人民银行填写一式两份新增法人金融机构或代报机构信息申请书,并提交相关材料.然而,金融机构提交的申请材料经常出现漏报或错报的情况等.再者从系统设计上,目前使用的信息管理系统分为录入、复核、审核三个部分,系统录入岗录入信息后,一旦提交便无法进行修改,即便是由于笔误录入错误或者提交的资料出现临时改动,也要待系统复核岗拒绝后重新录入,降低了工作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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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25;TH1
2013-05-2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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