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制度经济学视野下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立法
@@ 我国农村上世纪50年代初推行的以信用合作为基础的农村信用社,历经时代变迁与制度选择,现已成为名副其实的服务三农的农村金融服务主体.三农问题系关国家全局,农村合作金融虽难以一己之力解决所有问题,却是国际上解决资金问题的通行办法.在法治社会,独立、权威明确的法律胜于诸多政策.以新制度经济学视野践行科学发展观重构合作机制,巩固多年改革的成效,确保制度的完善和有效执行,革新实践之不足,推动立法规制势在必行.
新制度、经济学视野、农村金融、合作金融机构、资金问题、科学发展观、制度选择、有效执行、信用合作、时代变迁、服务三农、立法规制、合作机制、服务主体、法治社会、信用社、新实践、问题系、重构、政策
F83;D6
2009-03-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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