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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储蓄即将告别只存不贷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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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限制性”小额质押3月初,银监会办公厅下发<关于加强邮政储蓄机构小额质押贷款业务试点管理的意见>,允许邮政储蓄机构逐步开展仅限于”定期存单质押”的小额质押贷款试点业务.按照银监会规定,此次被解禁的小额质押贷款业务仅限于人民币贷款发放,借款人必须以该省省内邮政储蓄定期存单为质押.单一客户的最高贷款额不得超过10万元(含),每张质押存单面值最高金额不超过5万元,质押存单张数不超过5张(含),贷款期限不超过12个月(含).在这份文件中,银监会一一罗列了包括上述信息在内的总共13条监管意见,从人员培训、风险防范、财务体制、内部稽查,直到计算机信息系统,面面俱到.

邮政储蓄机构、质押贷款、银监会、定期存单、贷款业务、信息系统、试点、人员培训、风险防范、贷款期限、贷款发放、存单质押、财务体制、限制性、人民币、借款人、计算机、贷款额、办公厅、张数

F83;F27

2006-05-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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