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院司法解释迫使银行抬高房贷门槛
@@ 最高人民法院在最新的<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中明确,对于被执行人及其所抚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这意味着向银行贷款的购房者在无力偿还贷款时,如果该套房屋是其生活必需品,那么银行无权对这套已经抵押给银行的房屋进行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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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10-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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