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有财产保护入宪呼唤有限政府
@@ 这次宪法修正案中有一项内容:”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河南省检察院检察长王尚宇代表注意到,对征收征用公民私有财产设定了三个严格的条件:一是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二是依照法律的规定,三是应当给予补偿.”这是为了限制政府权力,把党提出的‘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政治主张落实为宪法规范.同时也表明,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法治的进步,我国公民享有的权利也在不断扩大,受保护的力度也在不断加大.”
私有财产保护、公共利益、限制政府权力、公民、宪法修正案、执政为民、政治主张、征收征用、宪法规范、立党为公、法律规定、补偿、检察院、检察长、河南省、权利、国家、法治、表注
D92;F83
2005-10-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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