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胜诉中看服务及规范操作的重要性
@@ 我(以下称"原告")与"中国联通有限公司邢台分公司"及其临城县业务部(以下称"被告")电信合同一案,由县、市两级人民法院受审,历时近两年,三次上诉,2006年9月1日"河北省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被告以败诉定音,并付出了赔偿金、诉讼费、上诉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万元的代价.此案一波三折,耐人寻味,从一个侧面揭示了拓展服务和规范操作的重要性.
规范操作、重要性
R192.6;F23;R472
2007-06-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页
33-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