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0-5072.2019.08.006
明成化时期海洋走私贸易研究 ——基于条例考察
明成化时期是社会转折的重要节点.明代实行朝贡贸易制度,仅在永乐至宣德年间组织过郑和下西洋活动.但海洋走私贸易至少从宣德年间开始一直和朝贡贸易相伴随,到成化年间愈演愈烈,沿海民众赴外洋"接买番货",将之运到内地售卖;朝贡使臣夹带私货进入中国交易,购置大量丝织品外销.成化年间在天顺八年出台禁止走私"条例"的基础上又推出新"条例",对走私贸易惩处比《大明律《严厉,但始终无法阻止走私现象,最终演变为隆庆年间的开海贸易.
成化、海洋、走私贸易、条例
41
K248
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明清孤本法律典籍整理与研究"项目批准号16ZDA125 阶段性成果之一
2019-09-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3页
66-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