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0-5072.2019.06.007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民法典编纂论纲
作为国家层面的价值观,"富强、 民主、 文明、 和谐"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居于最高层次,对民法典制度设计的价值理念具有统领作用,决定着民法典编纂的旗帜和方向;作为社会层面的价值观,"自由、 平等、 公正、 法治"是对美好社会的生动表述,也是从社会层面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基本理念的凝练,是民法典制度设计的灵魂,成为民法典编纂的"骨架"和纲领;"爱国、 敬业、 诚信、 友善"是公民基本道德规范,是从个人行为层面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基本理念的凝练,是民法典制度设计的情怀所系、价值所倚、 根基所在、 目的所归,成为民法典编纂的根本遵循和落脚点.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民法典编纂、民法制度、民法价值、民法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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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法律)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民法典编纂重大问题研究"17VHJ002
2019-07-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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