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0-5072.2017.03.009
快递服务合同(学者建议稿)
第一条”快递服务合同的定义”快递服务合同是快递服务组织提供在承诺的时限内完成物品寄递服务,寄件人或者收件人支付寄递费用的合同.寄递服务,是指将信件、包裹、印刷品等物品按照封装上的名址递送至收件人的服务,包括收寄、分拣、运输、投递等环节.第二条”快递服务组织”快递服务组织是指依法具有相应资质,从事寄递服务活动的机构.快递服务组织应当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提供信件、包裹、印刷品等物品的寄递服务.
快递、服务合同、服务组织、印刷品、物品、收件人、信件、服务活动、法律规定、包裹、寄件人、资质、运输、投递、时限、名址、机构、封装、分拣、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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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P3;D92
2017-05-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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