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0-5072.2015.08.001
比较法视角下的商事留置权制度
商事留置权制度滥觞于中世纪意大利商人团体的习惯法。由于不同的历史沿革和制度侧重,商事留置权与民事留置权在权利性质、适用主体范围和牵连关系上存在着较大差别。通过对典型国家和地区立法例的梳理和对比,本文试图总结出商事留置权制度的特殊性及其价值追求。对于我国而言,《物权法》第231条的但书规定被视为商事留置权制度的一般规则。虽然商事留置权制度的适用规则在我国还存在有待完善之处,但现有的规定依然呈现出了较强的开放性和商事适用性。
留置权、民事留置权、商事留置权、牵连性、商主体
D9(法律)
2015-10-1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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