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0-5072.2013.08.014
传统中国法秩序下的人民权益救济方式及其基本特征
在传统中国的法秩序下,人民自己认为正当权益受到官员或官府损害时,可以采取法定的或习惯的方式进行救济.古代中国法制中的很多规定,虽然不一定明确以人民权益救济为目标,但它们可以作为人民权益救济的途径或渠道,客观上可以满足人民权益救济的部分需要,这是没有疑问的.古代中国人民权益救济的主要方式,包括个人单独进行、个人携社会力量进行的个人权益救济,以及以大众群体为公益目的进行的集体权益救济等方式.
传统行政救济、救济方式、群体救济、个体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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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09.92(法的理论(法学))
2013-10-2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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