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0-5072.2013.07.013
民法典形式理性与我国《著作权法》修订
我国《著作权法》属于版权法体系影响下的作者权法体系.民法典形式理性对于克服《著作权法》修订中的实用主义倾向,具有积极作用.现行《著作权法》存在诸多与民事基本法的规范冲突及自身逻辑结构失衡问题.民法典形式理性对比可以起到矫正作用.国家版权局出台的《著作权法》第三次修法草案,很大程度上体现了形式理性的要求,但仍有改进之处.
民法典形式理性、著作权法、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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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3.4(中国法律)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特别委托项目《贯彻科学发展观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研究》08@ZH003子课题《知识产权的民法基础》
2013-10-1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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