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0-5072.2013.05.004
政府绿色采购:环保法律手段的新拓展
无论依意志构造视角还是环境法的有效性不足视角,政府介入环境问题有着天然的正当性权力.相比于传统行政法的刚性手段,政府采购作为一种经济政策执行工具,能通过市场力影响对市场行为体的行为进行诱导,更好地贯彻环境政策.我国应当借鉴欧盟对公共绿色采购的有关法律规则,强化我国在政府绿色采购方面的相关立法.
政府采购、绿色采购、政府绿色采购、欧盟公共绿色采购、环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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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9(国际法)
2013-08-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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