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0-5072.2013.05.003
作为综合性法律学科的财税法学——一门新兴法律学科的进化与变迁
就财税法学自身特点的本体认识而言,主要体现在其学科地位的相对独立性、学理基础的综合包容性与学术视域上的纵横延展性.在方法论上,财税法学在财政学与法学领域存在交叉领域、在学科内部和学科之间呈现结构协力,且在技术路线上偏重价值分析和实证分析.就学科存在的逻辑反思而言,财税法学更为强调学术的知识自主、学者的价值中立和学问的功能效应.财税法学是兼具理论性和应用性特质的法学综合学科,立足中国语境研究和解决现实问题.在此基础上,财税法学从传统法学过渡到现代法学并成为新兴法律学科.
财税法学、综合性法律学科、传统法学、现代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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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2(中国法律)
2013-08-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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