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0-5072.2008.03.008
商会的产生机理:一个利他主义的解释
对于只提供集体公共产品的商会来说,如果行业内的企业都是利己主义者,且加入商会完全自愿,则"搭便车"的行为会使得集体行动无法实现,商会的发生机制亦将成为难解之迷.假如行业中存在利他主义的企业,其利他行为将使其他企业意识到行业的共同利益,从而抑制各自的机会主义倾向.利他主义者的存在起到了一种"凝结核"的作用,他们除了付出物质上的代价去增进行业的共同利益外,还会付出时间和精力去游说其他企业,推动行业的集体行动.多数行业的市场结构是不完全竞争的,企业规模参差不齐,一些规模较大的企业对于通过集体行动来获得合作剩余有着更强烈的需求,为了增进自身利益和整个集团的利益,这些规模较大的企业会成为商会的发起人.
商会、公共产品、集体行动、利他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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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06(经济学分支科学)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商会治理与民营企业发展研究》70672059
2008-09-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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