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业主委员会的法律地位——《物权法》关于业主自治机构法律地位之解读
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
应用市场
我的应用
会员HOT
万方期刊
×

点击收藏,不怕下次找不到~

@万方数据
会员HOT

期刊专题

10.3969/j.issn.1000-5072.2008.02.004

论业主委员会的法律地位——《物权法》关于业主自治机构法律地位之解读

引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以下简称<物权法>)第六章规定了"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其中,涉及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这类业主自治机构的条款共计三条,即第75条、第78条和第83条.这些条文的显形上看,并没有明确规定诸如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这类业主自治机构的法律地位问题.可否认为,国务院2003年9月1日起施行的<物业管理条例>对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这类业主自治机构法律地位的争议将延续下去?本文通过对<物权法>第75条、第78条和第83条的解读,认为以业主委员会为代表的业主自治机构法律地位问题,在<物权法>中已得以解决,即它是不具有民事权利能力的社团组织.

业主委员会、业主自治机构、物权法、法律地位

30

DF521(民法)

2008-06-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4页

25-28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1000-5072

44-1285/C

30

2008,30(2)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