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0-5072.2004.04.022
近代早期企业的治理特征--以1873年~1911年的轮船招商局为例
从近代早期企业的内部治理来看,轮船招商局实质上是一种"官权"与"股权"的合伙治理,轮船招商局的官款存局、官利制度是企业治理中的一系列"合约"安排,其剩余索取权由股东及其主要经营管理人员共同分享,剩余控制权则由督办及主管大官僚李鸿章掌握,他们同清政府一起享有剩余索取权.轮船招商局的管理人员既是股东又是官员这种双重身份本身就体现了"官权"与"股权"合伙治理的特征.轮船招商局中的生产要素构成、利润分配、权利分享以及人事安排都体现了这一治理特征.
近代早期企业、轮船招商局、治理特征
26
K256.1(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1840~1949年))
2004-08-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7页
101-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