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9647/j.cnki.37-1462/f.2023.05.009
房地产企业司法重整中的模式选择及优化路径
近年来,多家房地产企业接连陷入重整乃至破产的经营危机.目前几种常态化重整模式在司法实践适用中利弊共存,困境房地产企业如何选择适用司法重整模式问题亟待解决.实践中,房地产企业对司法重整持消极态度,重整计划就优先债权之争、财产流失以及资产权属争议等法律问题难以提出个性化的解决方案,司法机关对重整方案的估值评价体系尚不完善,重整计划的执行与监督也存在障碍.为此,可以采用预重整程序,运用留债展期、信托设置、托管经营等方法拓宽房地产企业偿债方式,完善重整计划价值评估与异议解决制度,明确预重整及新型偿债方式下重整管理人的权利义务,强化"府院联动"行政保障,通过以上路径进一步优化房地产企业司法重整程序,提高房地产企业司法重整计划的科学性和优益性.
房地产企业、司法重整、重整模式、重整计划
F830(金融、银行)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
2023-07-0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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