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9647/j.cnki.37-1462/f.2022.11.010
大数据时代债务催收行业智能化发展及其监管机制革新 ——对美国《公平债务催收作业法》的借鉴与超越
大数据时代,人工智能的发展促进了债务催收行业的转型,使得原本基于合法债权的催收行为发生异化,若不对传统监管格局加以革新,恐难以应对智能化催收下对债务人权利的侵犯.美国《公平债务催收作业法》较为健全的监管机制值得借鉴,但未来中国《债务催收行业管理条例》或《债务催收行业管理法》的制定,除了吸纳美国《公平债务催收作业法》所确立的基本监管框架外,更应当对智能化背景下催收行业的监管缺口进行批判性评估,通过大数据、区块链的运用,及时发现和规制不当催收行为.
债务催收、智能催收、不良资产处置、社会信用、金融监管
F830(金融、银行)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20&ZD197
2023-01-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7页
78-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