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9647/j.cnki.37-1462/f.2018.11.013
浅析虚假金融广告引致的投资者损害分担
一、我国虚假金融广告发布及投资者损害认定情况
(一)虚假金融广告发布的主要形式
一是高息诱惑,诱骗金融消费者.《广告法》第25条规定:"招商等有投资回报预期的商品或者服务广告,不得对未来效果、收益或与其相关的情况作出保证性承诺".但在各类违法金融广告中,"稳赚不赔"、"高额收益"是常见"话术".如自2015年9月起,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通过网站、手机App等对其理财平台进行广告宣传,宣传用语中使用"稳赚不赔""20%年息""互联网理财第一首选品牌"等表述.
2019-01-0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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