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2265.2015.04.010
股权众筹投资者权益保护的思维变革与制度完善--如何构建有效的股权众筹投资者保护机制
随着金融创新力度加大,以股权众筹为代表的互联网金融模式在拓宽中小微企业融资渠道,丰富普惠金融内涵的同时,也为投资者保护带来了严峻挑战。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的《私募股权众筹融资管理办法》对股权众筹投资者保护进行了详细规定。在股权众筹投资者保护方面,《管理办法》表现出信息披露适度、投资者范围明确、外部监管与自律管理结合的内在逻辑,体现了软法和自律管理为主、原则导向的投资者保护监管的思维特点。针对股权众筹的普惠金融属性,可从合格投资者限定、信息披露具体要求、征信体系建设、投资者冷静期设立方面对《管理办法》加以完善,力求在现有法治框架下促进股权众筹投资者保护制度的完善和发展。
互联网金融、股权众筹、投资者保护、机制建设
F830.91(金融、银行)
2015-06-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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