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2265.2014.05.018
印度场外衍生品市场监管经验及对我国的启示
一、印度场外衍生品市场监管的成功经验<br> (一)审慎严格的监管理念<br> 印度早在独立前就已出现了一些场外衍生品交易,但为了抑制和打击证券市场的投机,1956年印度政府颁布了《证券合同管理法》(SCRA),严禁开展各种金融衍生品交易。直到20世纪90年代初,为配合全面经济改革,印度证券交易委员会(SEBI)先后成立了两个委员会,分别对金融衍生品的发展路径和风险防范政策进行了深入研究。在此基础上,1999年印度政府颁布了《证券合同管理法》修正案,金融衍生品交易才得以合法化。但印度对金融衍生品的推出依然十分谨慎,并对其交易实施了严格的监管。2007-2008年间,印度储备银行(RBI)陆续发布了各类衍生品交易指引,设定了衍生品交易、风险管理和完善的公司治理要求的一般原则,对场外衍生品交易还专门建立了相应的管理程序。尽管严格的监管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市场的深度,但却提高了市场透明度,使得管理者能根据强制的信息披露来评估市场风险状况,这也成为印度场外衍生品市场成功经受2008年以来国际金融危机冲击的主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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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83;TV2
2014-07-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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