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2265.2013.08.017
关于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应用的思考
2007年,伴随《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以下简称《物权法》)的颁布,应收账款的出质权有了法律基础。为贯彻实施《物权法》相关规定,我国积极借鉴美国、加拿大等国经验,制定了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制度,并建立了依托互联网的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公示系统。登记制度的建立,是我国担保物权制度的重大创新与发展,对保护质权人和第三人的利益,降低信贷风险,助力中小企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但随着应收账款质押业务的不断发展,质押登记制度也显露了一些与业务发展不相符的问题,亟待研究解决。
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制度、物权法、担保物权制度、小企业发展、人民共和国、业务、信贷风险、法律基础、登记公示、质权人、加拿大、互联网、大创新、系统、美国、经验、保护、颁布
D92;F40
2013-10-2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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