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2265.2012.09.020
个人项下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风险应引起关注
随着跨境人民币业务的推进和发展.实际操作中交易主体已经不再局限于机构,而是出现了个人交易主体,但目前制度层面尚未对个人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做出安排。笔者在进行非现场核查时,发现个人项下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存在一些风险,需引起关注。
人民币结算、业务风险、跨境、个人、交易主体、结算业务、人民币业务、非现场核查
F752.751.2(各国对外贸易)
2012-11-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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