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2265.2010.05.021
浅议我国消费金融公司的发展
@@ 一、消费金融公司的特点
(一)业务范围
2009年7月公布的<消费金融公司试点管理办法>明确指出,消费金融公司提供的两项基本业务就是通过经销商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买约定的家用电器、电子产品等耐用消费品(不包括房屋和汽车)的个人耐用消费品贷款和一般用途个人消费贷款,即直接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个人及家庭旅游、婚庆、教育、装修等消费事项的贷款.
耐用消费品、金融公司、借款人、个人消费贷款、业务范围、家用电器、家庭旅游、基本业务、管理办法、电子产品、经销商、装修、用途、特点、试点、汽车、教育、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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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7-2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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