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2265.2007.11.012
构建我国功能性金融监管框架的探讨
当前我国的金融业已经呈现出混业经营的发展趋势,在后WTO时代,我国金融业混业经营的发展将更加迅速.在此背景下,我国已有的机构性金融监管模式将面临挑战.功能性金融监管是基于金融体系基本功能而设计的更具连续性和一致性,并能实施跨产品、跨机构、跨市场协调的监管,它是金融混业经营下金融监管模式的最优选择.本文对我国构建功能性金融监管模式进行了探讨.
金融监管、机构性金融监管、功能性金融监管
F830(金融、银行)
2008-03-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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