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2265.2007.07.007
发展动产担保物权融资拓展信贷服务新领域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颁布,为发展动产融资特别是应收账款抵押融资打开了方便之门,将有利于从根本上解决中小企业和农民贷款难、担保难的问题.本文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在金融物权担保方面有八方面的突破,应借鉴国际上物权担保的发展经验,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应收账款抵押登记系统.
物权法、动产抵押融资、应收账款、抵押登记系统
F830.5(金融、银行)
2007-09-0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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