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2265.2006.07.027
对构建和谐银行监管环境的思考
@@ 一、监管者与监管对象之间应具备良性的供给需求关系
"供需关系"是监管与被监管双方沟通的桥梁,也是实现监管价值的途径.目前,监管层次和水平依然需要极力提高,监管职责的履行仍停留在对机构(业务)准入和高管人员任职资格的审核以及日常的"报表翻版式"非现场监管、"拉网摸鱼式"现场检查等基本职责和简单操作程序上,随着金融业务的日新月异发展,监管人员由于学习不够或接受培训机会较少,知识更新不足和不及时,专业素质进步缓慢或停滞,使部分监管人员难以对监管对象的经营管理提出有效的意见和建议,甚至出现对经营风险或问题的"诊断"不如监管对象准确的尴尬窘态,不免受到监管对象的藐视,让监管对象感到监管对其经营发展和风险控制无帮助,相反会增加其经营成本,无存在的必要,但恐惧监管者手中的处罚权,监管对象只能被动地接受监管,导致监管交流供需环节的断裂.
构建、和谐银行、监管对象、监管人员、监管者、供给需求关系、非现场监管、专业素质、知识更新、金融业务、现场检查、任职资格、经营管理、经营风险、经营发展、经营成本、监管职责、基本职责、供需关系、高管人员
F8(财政、金融)
2006-08-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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