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2265.2005.04.016
基层央行开展金融稳定工作探讨
新修订的<中国人民银行法>赋予人民银行维护金融稳定的职能已一年有余,各级人民银行为切实履行职责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确保了金融业健康平稳运行.但由于维护金融稳定是一项新增职能,尚处模索之中,特别是目前基层央行开展维护金融稳定工作面临的一些问题亟待解决.本文就金融稳定有关法律概念问题、建立基层维护金融稳定协调机制、建立防范系统性风险监测指标体系和工作机制等问题进行了探讨.
人民银行、基层、金融稳定
F8(财政、金融)
2005-09-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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