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2265.2004.06.008
做好人民银行事后监督工作探讨
按照建立、健全人民银行的稽核、检查制度,加强内部的监督管理的要求,人民银行在分行、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设立事后监督中心,负责对会计、国库、货币发行和外汇收支会计核算业务进行事后监督.本文试就事后监督中心的职能、组织建设及如何充分发挥监督效能等进行初步探讨.
金融服务、事后监督、风险控制
F830.31(金融、银行)
2005-09-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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