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1-3842.2020.05.005
作为审美价值的"苦"——周作人的"生活之艺术"
"生活的艺术"的实体是生活的"技术",但当审美主体承认这种技术是"美"时,它便成为了"艺术".周作人说的"美"是与真、善一体的美,并不是视觉上、听觉上的美.据他所说,"愉快"与"痛苦"相近,只有在追求"真"的苦涩的知识运动中才有真正的"愉快".对于周作人而言,思考人的生活的"美"也是思考其生活的自然性("真").他不断写下大量文章来告诉我们,不厌其烦地提出什么是之于人的"自然""真"这一质疑,就是为不陷入人的非人化的审美生活的伦理底线.
周作人、"生活的艺术"、审美、苦、真善美、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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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206.6
2020-10-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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