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1-3842.2015.05.08
新公共管理理论视野下的优抚安置对象自我服务管理机制研究
新公共管理理论改变了传统模式下政府与公众之间的关系,对公共服务评价注重“顾客”参与,注重社会组织在公共服务供给中的作用。优抚安置作为国家和社会向法定范围内的军人及其家属提供的公共服务,也必须更加注重服务对象的参与及其满意度。积极发挥社会组织的作用是国外军人保障的成功经验;培育和发展优抚类社会组织,是解决我国传统优抚安置工作弊端的需要,是优抚安置工作应对挑战的需要。探索创建以优抚类社会组织为载体的优抚安置对象自我服务机制,可以作为优抚安置制度创新的一种尝试。应倡导和鼓励退伍转业军人创办优抚类社会组织,明确社会组织可介入的优抚安置服务领域,通过多种方式引导和规范优抚类社会组织的发展。
新公共管理理论、公共产品、优抚安置、社会组织、优抚类社会组织
D632.3(国家行政管理)
2013年本研究的主要内容作为济南市民政局优抚处承担的民政部优抚安置局“关于创新优抚安置服务管理体制机制”课题的子课题提交,并获得民政部2014年民政政策理论研究论文二等奖。本文是对原有内容的重新整理和修订。撰写和修订过程中,得到了济南市民政局优抚处孔彬处长的大力支持,致谢。
2015-09-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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