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1-3842.2015.03.09
当下中国新儒家之宪政诉求及其省思
当下中国的儒家宪政论有刚性和柔性之分。儒家与宪政是否能够实质性勾连,需要先对何为现代宪政这一前提性概念进行澄清,才能论及儒家与宪政间的关系问题。儒家宪政论者忽视了宪政本身的复杂性。另外,还需要对不同论者的儒家精神之内核的争辩进行剖析。在此基础上,可以看出,不同论者争辩背后的更深层问题是彼此所选的参照物不同,并导致判断尺度不同,进而引出普世性价值是否存在的一般性问题。儒家与现代宪政之间的可能性距离,取决于是否能从儒家精神内核中开掘出现代宪政的最基本的价值与制度性构建等方面的元素。
儒家、宪政、儒家宪政、自由主义
D909;B222(法的理论(法学))
司法部课题“中国传统家庭伦理在现代司法中的功用与应用研究”12SFB2003;山东省社科规划青年项目“通过社会法的社会控制”10DFXZ02;济南大学博士基金项目“困境与出路---新时期人权理论与实践的回顾与反思”。
2015-06-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9页
52-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