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1-3842.2001.02.014
汉代的家族与同居--汉惠帝诏"同居"解
同居是秦汉时期一个专门的法律术语,指共门出入、住在一起的同母兄弟,其中含摄着共财的内涵.家族范围内的同居在汉代并不具有普遍的意义,因为汉代家族是极少共财的.汉惠帝元年诏,"今吏六百石以上父母妻子与同居……家唯给军赋,它无有所与",无疑具有鼓励与父母同居的精神.但笔者认为,该诏令之同居是动词用法,即共同生活的意思,诏令的精神主要是对六百石以上的官吏所给予的经济奖励,而条件之一便是与父母同居.
汉代、同居、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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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234(封建社会(公元前475~公元1840年))
2005-04-0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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