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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674-8174.2019.04.002

语言特区中创新形式的限度

引用
语言特区中的语言创新,除了句法创新之外,还包括词法、词汇语义、音系和文字等层面的创新.所有的创新形式都具有各自的限度,必须遵守相应的规律.具体来说,句法创新无法突破普遍语法,一定能够在其内部得到解释;词法创新无法突破词法框架,所有词都可于其中获得定位;词汇语义创新无法突破知识本体,必须位于其概念关系架构之中;音系创新无法突破音位组配规则,只能选择规则允许的音节;文字创新无法突破造字法则,均需以有限的几种造字方法为依据.各种规则法则构建出了系统网络,而语言创新只能发生在网络中的空缺位置上,是有规律、有限度、可预测的.

语言特区、普遍语法、词法框架、知识本体、音位组配、造字法、空缺

H04;H058(语法学)

本文研究得到了香港研究资助局优配研究金;香港理工大学研究项目;北京大学-香港理工大学汉语语言学研究中心的资助

2020-01-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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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文教学与研究

1674-8174

44-1669/G4

201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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