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1-6493.2006.02.002
WTO框架下的教育输入与输出和中国政府的教育立法与政策调整
中国加入WTO对教育服务的承诺是部分承诺,有条件、有步骤地开放服务贸易领域和进行管理、审批.WTO框架下,国际教育服务主要通过跨境交付、境外消费、商业存在和自然人流动四种方式提供.OECD和UNESCO将跨境教育区分为人员流动、项目流动和机构流动三种方式.在加入WTO后中国政府根据不同阶段不同类别教育的特点,做出了不同的教育服务贸易准入承诺,教育的输入与输出方面的政策与立法做了调整.政府要高度重视WTO框架下对教育输入、输出机构办学质量的监控,不断改进和完善准入质量标准和办学质量标准.政府要不断改进管理职能.
教育服务贸易、教育输入与输出、跨境教育、政策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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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40.011.8(教育学)
2006-08-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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