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公告第201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动物检疫疫病名录
为防止动物传染病、寄生虫病传入,保护我国畜牧业和渔业生产和公共卫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规定,农业部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组织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动物检疫疫病名录》(以下简称“名录”),现予发布.名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1992年6月8日农业部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动物一、二类传染病、寄生虫病名录》((1992)农(检疫)字第12号)同时废止.
农业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公告、人民共和国、动物检疫、疫病、名录、寄生虫病、动物传染病、动植物检疫、动物防疫法、渔业生产、卫生安全、畜牧业、进出境、组织、公共、废止
35
S56;S
2014-03-0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4页
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