犬产地检疫规程
为规范犬、猫和兔的产地检疫,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规定,农业部制定了《犬产地检疫规程》、《猫产地检疫规程》和《兔产地检疫规程》,具体内容如下。1.适用范围本规程规定了犬产地检疫的检疫对象、检疫合格标准、检疫程序、检疫结果处理、检疫记录和防护要求。本规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犬的产地检疫。
检疫规程、产地检疫、《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犬、检疫对象、合格标准、检疫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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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851.347.1(动物医学(兽医学))
2012-05-0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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