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合作社功能评价——以吉林省为例
基于层次分析法构建农民合作社功能评价框架体系和测度模型,通过对吉林省61家农民合作社进行实地调研,将调研数据带入模型进行测算,衡量吉林省农民合作社功能实现程度.研究结果表明:吉林省农民合作社的总体功能实现程度不强,经济功能较弱,辐射带动和品牌建设2项指标各合作社间差异较大,技术推广和培训是影响合作社功能发挥的最大因素,社会化服务指标是得分最高的指标项,说明这些合作社能够较好地发挥在农业生产经营中的服务作用.基于以上分析,提出了提升吉林省农民合作社功能的对策和建议.
农民合作社、功能评价、框架体系、测度模型、层次分析法、吉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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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306.4(农业经济理论)
吉林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20140418006FG
2018-08-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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