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3109.2016.11.013
非银行支付机构违规营销问题的观察思考
近日,松原市发生了一起第三方机构违规办理pos机案件,虽然在当地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和公安部门的妥善处置下,未造成商户资金损失等严重后果,但案件折射出的非银行支付机构违规营销问题,应予关注,并采取措施加以预防和应对.
一、案件基本情况
2016年7月,人民银行松原市中心支行接到辖区商户反映,有人员冒充某国有银行支付部门客户经理营销布放POS机具,其行为可疑,疑似诈骗行为.松原中支第一时间采取行动,联系某国有商业银行,确认为假冒行为后,果断向公安部门报案,在公安部门协助配合下,查实推销POS机具人员为北京海科融通支付有限公司(该公司成立于2001年4月,公司地点位于北京市,有人民银行颁发的《支付业务许可证》,为中国银联合作单位)员工,公安机关认为该员工行为是虚假宣传,够不成犯罪,属于行政管辖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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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83;TP3
2017-04-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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