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3109.2014.12.005
开办地级城市金融租赁业务的思考
租赁具有融通资金和商品交易的双重功能,具有其他金融产品部不替代的职能,在金融市场中占有重要地位,一个职能完善的金融市场不能没有金融租赁业的参与,本文从租赁业务在世界及我国的发展、地级城市开办金融租赁业务的经济基础、地级城市开办金融租赁业务的必要性、开办地级城市金融租赁的建议四个方面,对地级城市开办金融租赁业务进行了研究。
金融租赁、促进、经济发展
F830(金融、银行)
2015-01-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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