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3109.2014.04.004
评深圳市碳排放权交易相关规定之进步与不足
碳排放管控制度、配额管理制度、抵消制度、交易制度和第三方核查制度是《深圳经济特区碳排放管理若干规定》的基本制度。深圳市与国内其它碳排放权交易试点的相关规定相比较,其进步主要体现在:“四种类型、三个板块”的独特交易体系的设计,企业碳排放核查制度的开启,初始分配方式的灵活化,政府对碳排放市场价格的调控。但在交易主体的界定以及无偿分配的配额量方面还是存在着一定的缺陷。
碳排放权交易、基本制度、交易体系、初始分配
F830(金融、银行)
浙江农林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我国碳排放权交易法律问题研究”项目编号3122013240250成果。
2014-06-0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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